世界周刊 2010年2月7日 问答

问答 1. 2. 3.


问答 1.

非法方式获绿卡 移民局可撤销

庄读者问:

我朋友的母亲为他申请移民。但在移民局通知他面谈前,母亲已经过世。他当时没有透露母亲去世,并已拿到绿卡。请问:如果有人检举当时他没有报告母亲去世之事,他的绿卡是否会被撤消?

李亚伦律师答:

你朋友的绿卡是通过非法方式获得,他应该告诉移民审理官员他的母亲已过世。如果有人向美国公民及移民局检举,移民局很可能采取行动撤销他的绿卡。到时你的朋友应该找律师讨论如何处理他的案情。

问答 2.

申政庇无果 应及时查询

顾读者问:

我父亲在2006年9月拿到政治庇护绿卡,我和妈妈在2006年6月以政治庇护家属身分来到美国。2007年6月,我们向德州服务中心递交绿卡申请文件。2008年6月,移民局的通知说我母亲的案件已转到内布拉斯加移民服务中心,而我的案件则转到加州洛杉矶。2009年2月移民局通知我面谈,并补交了I-589政治庇护申请表,还打了指纹(因为我已超过21岁)。2009年4月10日,我们去查询,得知我和妈妈的案件又转回德州,并要我们再等半年。2009年9月我们搬家,在致电改地址时,顺便再查询,得到的回答还是要等。我今年大学转学需要用绿卡,怎么办?

李亚伦律师答:

你要向移民服务中心查询你的案件状况,你应该采用目前所有申请人必经的指定程序。首先你应该打电话到1-800-375-5283和全国客户服务中心(NCSC)联系。打电话时,你应该记下服务人员的名字和其代号、日期、通话时间和服务中心的转查号码。

如果过了30天,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或解释,你可以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德州服务中心查询你的案件,电子信箱是tsc.ncscfollowup@dhs.gov。若21天后你没有收到德州服务中心的回音,你可电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总局的营业部,电子信箱是SCOPSSCATA@dhs.gov。你应该在10天内收到此电子信箱的回音。

问答 3.

政庇绿卡回国 回美证代护照

黄读者问:

我于2000年偷渡来美,2003年申请政治庇护成功,现在拿到绿卡已四年。中国家人打电话来说,我80岁的母亲病重,我想回家看望母亲,但由于我偷渡来美没有中国护照,请问我可以回中国吗?如何回去而又不会影响我日后入籍申请?

李亚伦律师答:

因为你在六年前赢得政治庇护案件,又拥有绿卡四年,且你有紧急状况必须回中国,回中国之行很可能不会影响你的入籍申请。

如果你没有护照,你可以用回美证代替中国护照。但你必须递交I-131 表来申请回美证,我假设你回去探望的时间很短。

 

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,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,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,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,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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